济宁对经认定的创业人才最高给予500万元扶持经费

2016-09-18 04:12:53 济宁新闻网

市财政秉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加大投入实施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人才支持计划,在全面创新中激发人才内生动力。

支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对经认定的创业人才,给予50至500万元的创业扶持经费;对经认定的创新人才,给予30至100万元的科研扶持经费;对开发价值特别重大的国际领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资金扶持。

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境外培训和国内高校研修,5年内组织100名左右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主要负责人赴境外培训,选派1000名左右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国内著名高校短期研修,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水平。

扶持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按年度发布“高精尖缺”引才目录,对经认定的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等3年内给予人才津贴补助。对我市企业在发达地区或发达国家设立的研发机构全职聘用的人才,一同纳入支持。

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计划。5年内重点支持100名左右技能拔尖人才,培养1000名左右产业急需中青年技师。对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经认定的产业急需中青年技师给予人才津贴,对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实用技能人才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实施民生事业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给予评定的文化名家、杏坛名师和杏林名医科研经费和人才津贴补助。对新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普通中小学教师,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的普通中小学省特级教师、新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卫生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

济宁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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