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逾2000人因破坏环境资源被起诉判刑

2017-01-19 03:49:10 济宁新闻网

杭州1月18日电 (记者 赵晔娇 见习记者 梅芳燕 李倩倩)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在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去年浙江省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案件1172件,判处罪犯2263人,审结涉环保民事案件180件。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亦表示,去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监督立案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236人,批捕407人,起诉2230人,办理此类案件数位居全国第一。

2016年,以霾为例的环境问题,仍是困扰着大众的“魔咒”。浙江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近年来当地在环境保护方面下足力气。其中,司法保护是重要手段之一。

近年来,浙江严惩单位、个人犯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在浙江法院审理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案件中,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八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例之一。

2011年开始,该公司为了降低处理废液的成本,将有毒化学品草甘膦母液分别通过杭州、湖州、富阳及衢州等有业务往来的化工原料提供单位,直接倾倒在小溪、沙滩、林地等处,非法倾倒草甘膦母液达3500余吨,给环境造成极大伤害。

随后,浙江多级法院分别对涉案的企业和相关被告人依法作出裁判。其中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被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7500万元;被告人杜忠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法律严惩的同时,浙江还探索司法保护环境的新机制。绍兴、湖州等地法院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归口统一审理的专业化审判模式。

汪瀚还介绍,浙江省检察机关为了推进生态修复,把犯罪嫌疑人案后通过种植树苗、减少危害等修复行为作为起诉裁量与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也取得了积极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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