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李佳获刑14年 何华章获刑8年半

2017-01-18 04:29:40 济宁新闻网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钟振宇 刘春华 陈婷)1月17日,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省高 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通报法院工作时说,2016年,全省法院依法审判李佳、何华章等一批重大贪贿犯罪案件。判 处贪贿、渎职侵权案件2078件2793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的180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依法判处刑罚人数同比上升41.18%。

四川省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受贿案,内江中院于2016年11月8日一审宣判,认定李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宣判后,李佳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何华章受贿案

四川省遂宁市委原副书记、遂宁市人民政府原市长何华章受贿案,乐山中院于2016年12月19日一审宣判,认定何华章犯受贿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宣判后,何华章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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