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部分领导干部违规聚餐严重违反换届纪律被处理

2016-08-22 07:32:13 济宁新闻网

新华社长沙8月21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21日从湖南省衡阳市获悉,日前,衡阳市委对衡阳下辖衡山县部分领导干部在换届考察的敏感和关键时期违规聚餐,严重违反换届纪律一案作出严肃处理。

经查实,6月21日,衡山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姚宇旺,衡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新国,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等领导干部在换届考察期间罔顾“九个严禁”,违背个人作出的承诺,违规聚餐,席间议论换届人事安排问题,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造成不良政治影响,且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反了廉洁纪律。经衡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衡阳市委常委会同意,给予相关人员如下处理:

王新国对此事件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宇旺对此事件负重要领导责任且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免去其衡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职务;对其违纪问题继续审查,另案处理;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志文对此事件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衡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郭继放,衡山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家舜,参与此次违规聚餐,负重要领导责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衡山县纪委监察局对参与此次违规聚餐,负重要责任的衡山县司法局局长沈雁中(非中共党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协助组织并参与违规聚餐,负重要责任的衡山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延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违规参与聚餐的5名干部予以诫勉谈话。

济宁社会新闻

济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济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济宁新闻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济宁新闻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济宁新闻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452584743@qq.com

takef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