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

2016-06-07 07:16:37 济宁新闻网

记者昨日从山东省济宁市民政局获悉,随着高考成绩的公布,高等院校新生录取工作已开始,入学通知书将陆续发出。为解决寒门学子入学费用,今年济宁市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教育救助,给予城乡低保家庭高等入学新生一次性入学救助金。

根据 《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凡济宁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均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于8月15日前,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高等院校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入学学费的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救助金于9月1日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享受教育救助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需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寄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据了解,该项救助从去年开始以来,已经帮助全市低保家庭新生共计357人圆了大学梦。(山进 孙雪莲 李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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