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往来也能签订“霸王条款”?

2017-07-20 09:35:37 济宁新闻网
人情往来也能签订“霸王条款”?

  湖南岳阳市湘阴县一学校发通告规定,学校教职工必须参与彼此的人情往来,否则学校每次代扣100元作为礼金。1月5日上午,记者拨打湘阴县文星镇湘江学校办公室电话,一名徐姓教师证实了这份通告的真实性。他表示,该通告由学校工会发于2016年12月30日,目的是为了增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联系。但由于校内部分教师存在反对意见,通告已于1月4日被取消。(2017年1月5日澎湃新闻网)

  “凡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家庭有本人及子女结婚、本人及配偶父母去世等红白喜事,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如有教职工与当事人不通人情往来,学校工会将每次代扣礼金100元(暂定)统一办理人情往来。”学校缘何发出此等“奇葩”通报,又是为何在发出通告不久之后取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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