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锦绣未央》抄袭案带来“破窗效应”

2017-07-20 09:35:10 济宁新闻网
谨防《锦绣未央》抄袭案带来“破窗效应”

  2月15日,11位网络小说原创作家状告《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笔名秦简)和当当网一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证据交换。案件有了实质性进展。(2月16日《钱江晚报》)

  网友们自发组成了“《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进行“调色盘”比对工程,发现该书“抄袭200余本小说(全书294章仅9章未抄袭,多为整章复制),总体是2008年出版的小说《长歌天下》的扩写,主线、支线、框架、人设甚至人名都照搬此书。”抄袭已是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

  这本抄袭之作却能一夜走红,原作者周静还因此成名,之后还签约于正工作室,改做编剧。值得留意的是,于正也因抄袭琼瑶的作品,被琼瑶诉上法庭,最终败诉,被判向琼瑶公开道歉并赔偿。周静签约于正工作室,真可谓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但就像郭敬明、于正等人因抄袭成了名人一样,抄袭者“逆袭”只会引得更多人效仿,形成更为严重的“破窗效应”。

  现在一些影视作品粗制滥造,抄袭成风,早已让人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甚至积非成是,在一些人眼中,竟然变成了正常现象。导致文艺创作缺乏原创,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现象,人人都变得不注重原创,只想着投机取巧,使得文化缺乏创新,丧失了活力。这背后原因有不少,比如原创作者维权成本高、目前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失之于疲软等等。

  针对于此,需要“李逵们”能勇于维权,对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李鬼说不,更需要能降低被侵权方的维权成本,让被侵权方能勇于挺身而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法律更要加大对抄袭剽窃者的打击力度,同时也要形成将抄袭剽窃者当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正气。

  这些显然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通过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也需要相关部门、全社会所有人共同参与进来,持之以恒地改变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困局,才能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保护好能让世界变得更好的“原创力量”。

  (原标题:谨防《锦绣未央》抄袭案带来“破窗效应”)

济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济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济宁新闻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济宁新闻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济宁新闻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452584743@qq.com

takef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