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龙岩一处级干部公车私用

2017-01-20 04:22:06 济宁新闻网

(施云娟)记者从福建省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日前,福建省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收受节礼和公车私用问题,相关当事人均被党内警告。这2起典型问题是: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一中队主任科员林南福收受节礼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前,林南福先后两次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3000元。2016年12月,思明区纪委给予林南福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龙岩市纪委原正处级纪检监察员钟龙堂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13日、25日,钟龙堂先后两次私自驾驶公车参加朋友聚会。2016年7月,龙岩市纪委给予钟龙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2017年春节将至,福建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抓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严纠“四风”问题,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问责追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对“两节”期间发生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责。对于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强化内部监督,按照“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的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护短、不遮丑,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福建省纪委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591—12388;举报信箱:福建省纪委信访室(邮编:350003);举报网站:fujian.12388.gov.cn,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完) 济宁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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