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学校每年至少要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

2016-05-10 10:17:01 济宁新闻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学校每年要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全国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届。

意见要求,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意见要求,制定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县、市、省、国家四级竞赛体系。各地要在整合赛事资源的基础上,系统设计并构建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区域内竞赛活动,定期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

此外,意见还要求,推动开展跨区域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全国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届。通过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 济宁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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