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拟修法令要求女性提供性伴侣名单

2016-08-31 07:35:41 济宁新闻网

【环球网报道 实习记者 刘凡】是不是“亲生儿”,攸关到支付抚养费用的权利义务。德国司法部目前计划修法,要求母亲提供受孕期的性伴侣名单,用于某些父子血缘关系确认的案件中。

台湾中时电子报援引BBC报道称,修正后的法律将适用于认为自己是生父、并承担抚养子女责任的男性,通过法院谋求经济补偿。也就是能够便捷地向孩子的亲生父亲索回抚养费用。

德国司法部长马斯说:“我们需要为那些寻求经济补偿的‘假’父亲们提供更多法律保护。”

修正条文指出,母亲一方有义务提供“受孕期间与谁共寝”的男性名单,只有在“理由足以严重”的情况下,才被准许保持缄默。

这项修正的法律条款尚待德国议会通过,但修正后的法律将抚养费用索赔的期限限定为两年。之前类似的索赔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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